作者: 时间:2022-10-24 点击数: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沈阳化工大学本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各班公平、公正、公开评选,公示结果如下:
公示日期: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0月2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电等形式向化学工程学院申请复核。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24-89381996
化学工程学院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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