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沈阳化工大学本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学院认定工作组讨论、初审、评选,公示结果如下:
奖项 |
班级 |
姓名 |
国家奖学金 |
能源1901 |
张金鹏 |
国家奖学金 |
化工优创1902 |
周锦华 |
国家奖学金 |
化工优创2001 |
孙浩文 |
国家奖学金 |
化工优创2001 |
刘子莹 |
辽宁省政府奖学金 |
化工优创1902 |
张鸿鹏 |
辽宁省政府奖学金 |
化工优创2002 |
李甲宁 |
辽宁省政府奖学金 |
化工卓越2101 |
张翰林 |
辽宁省政府奖学金 |
应化2104 |
时苗苗 |
辽宁省政府奖学金 |
化工优创2101 |
马乐佳 |
公示日期:2022年09月26日—2022年09月2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电等形式向化学工程学院申请复核。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24-89381996
化学工程学院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