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以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7)35号),经本人申请,各班级召开民主评议会投票选举产生,最终确定化学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一等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公示结果如下:
2020-2021学年国家一等助学金获得者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