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沈阳化工大学本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化学工程学院拟订国家及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细则,组成评选工作小组,经学生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审核、讨论、评定,报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公示结果如下:
奖项 |
班级 |
姓名 |
国家奖学金 |
化工卓越2101 |
张翰林 |
国家奖学金 |
能源2102 |
郑雨 |
国家奖学金 |
化工优创2201 |
高飞飞 |
国家奖学金 |
化工2203 |
朱梦瑶 |
辽宁省政府奖学金 |
应化2104 |
时苗苗 |
辽宁省政府奖学金 |
化工优创2201 |
高培淇 |
辽宁省政府奖学金 |
化工优创2202 |
赵泽霖 |
辽宁省政府奖学金 |
化工卓越2301 |
刘蕊 |
辽宁省政府奖学金 |
制药2301 |
郑媛珂 |
公示日期:2024年09月23日—2024年09月2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不同意见,请以来电、来访、信件等方式向学院党委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方式:024-89383730 孙老师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沈阳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3日